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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15来源(作者):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的通知》(梧办[2008]63号)精神,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移交工作,集中力量,攻难克坚,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市直机关已有40多个单位完成了档案的整理、录入、移交任务,完成率达80%。特别是市经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单位,将档案移交作为贯彻《档案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力量,清理历年积存文件,到期移交档案整理任务已基本完成。
梧州市经委原来存有工交党委、经贸党委、财办、经协办等单位的档案材料,由于过去档案整理不够规范,积存文件比较多,已有多年没有移交档案。针对档案移交工作存在问题,市经委领导高度重视,投入资金,聘请了6个临时工,购置了档案软件、档案卷皮等用品,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到期档案的移交任务。市人事局、团市委、民政局,这几个单位的积存文件比较多,历年都未能完成档案移交。去年以来,这几个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先后抽出专人或聘请临时工对积存了20多年的文件材料进行全面的清理,并按照档案整理的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市人事局已完成1988年至1998年的档案整理工作,并按规定移交给市档案馆;团市委聘请人员清理了大量的积存文件材料,把有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清理出来整理好,准备近期移交给市档案馆;市民政局抽调了一批工作人员和临时工,将历年积存文件进行规范整理,并录入电脑,该局到期移交的档案将在近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