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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4:08来源(作者):
防微杜渐胜于“亡羊补牢”
深圳建立档案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近年来,深圳市档案局馆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始终把档案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把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深圳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档案安全管理,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建章立制,为档案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07年、2008年,深圳市档案局先后制定了《深圳市档案馆灾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档案局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做到“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为了在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确保档案安全,他们及时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8年9月制定了《深圳市档案局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馆长林波任组长,副局馆长张明哲、高宏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事务。局馆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上强调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市档案局馆长林波特别提出要以“实”为本抓安全,要求全力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完全落实档案安全制度和措施,继续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他们先后制定了《内保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现行文件及档案接收利用工作安全责任制》《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信息安全责任制》《网站管理安全责任制》《文档服务中心文件档案整理工作安全责任制》等14个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档案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改善保管条件,加大对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的投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深圳市档案馆现有1993年启用的档案大厦老馆和2007年启用的市民中心新馆,总建筑面积为24000平方米,足够满足未来10年档案资料进馆的需要。目前,深圳市正在筹建总建筑面积达120365平方米的档案中心,建成后将能满足该馆和市属单位未来30年档案保管的需要。该项目作为市政府的重大项目,和档案老馆、新馆一样均严格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其防火、抗震等级达到规范要求,配备了充足的档案业务、技术和对外服务用房。同时,该馆配备了各种先进的档案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监控、消防、感应式和掌纹生物技术识别门禁系统、保护设备等。在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市财政为档案馆逐年分批划拨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2006年-2008年,档案保护经费累计已达366万元。此外,该馆于2005年向市政府申请了4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档案大厦进行消防改造,该项目已于2008年通过验收。经费的保障完全满足市档案馆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需要。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为全面掌握馆藏的详细情况,该馆对馆藏档案展开了核查清点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馆藏全部档案实体与档案目录、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100%相对应,计划于2009年完成50%核查清点任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实施。为使馆藏珍贵档案得到妥善保管,该馆建立特藏室,对其中部分珍贵档案进行仿真复制。在档案开放利用过程中,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他们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程审慎地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档案缩微和数字化工作,有效保护档案原件并为广大群众利用提供便利。此外,该馆还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和信息安全风险检查和评估,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填补漏洞,转危为安。
档案安全管理重在平时、重在落实,重在防微杜渐、常抓不懈。深圳市档案局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档案安全管理的各项防范措施,注重规范管理、从严管理、现代化管理、应急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