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民政、档案两部门联手开展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图)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07来源(作者): 

梧州市民政、档案两部门

联手开展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4月27日至5月6日,梧州市民政局、梧州市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梧州市七个县(市、区)贯彻执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受检单位,采取“听、看、查、议”的方法,对照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各受检单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收养登记档案暂行管理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梧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密切联系,携手合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档案部门指导、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具体负责的档案管理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完成了《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收养、婚姻登记档案的收集管理、立卷归档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共向当地档案馆移交收养登记档案135卷,婚姻登记档案67077卷。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梧州市加强了对收养、婚姻登记档案网络数据管理,对历史档案及时进行目录补录,优先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了收养、婚姻登记档案专题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2006~2009年共为3166人次的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了登记档案利用服务,其中出具婚姻登记档案证明1970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梧州市档案局刘德)

 

检查组在听取岑溪市有关部门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