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中心及展馆开放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5:00 -18:00
查档及观展预约咨询: 0771-5852963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1:55来源(作者):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印发<南宁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归档整理方法>(试行)的通知》,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通知》要求社会保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保险业务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社保业务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区分不同价值,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并且齐全完整,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社保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四类;归档文件按其险种结合管理方式分为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失业保险待遇类、医疗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九类;社会保险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组卷、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社会保险档案一般按年度整理归档,并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