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国家档案馆
多措并举推进档案接收工作 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6-04-30 20:11:32来源(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国家档案馆 梁晴 谢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南宁市兴宁区国家档案馆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26年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持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确保国家档案资源齐全完整。

一、严格接收标准,拓展归档覆盖范围

严格遵循档案管理标准和接收要求,进一步明确接收范围,涵盖城区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形成的各门类、各载体档案。具体包括:各机关单位2025年及以前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书、会计、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和电子档案等,以及各镇(街道)档案室保管满5年的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定期30年)的文书档案。通过全面接收,完整留存城区各领域发展轨迹与历史印记。

二、科学谋划部署,强化专业指导保障

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统筹推进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细化档案分类、整理、装订、目录编制等各环节规范,明确移交时限、验收标准及工作流程。安排专业力量全程提供答疑咨询与现场指导服务,适时举办档案业务专题培训,协助各单位高质量完成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严守质量保密底线

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严把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移交及时”的质量关。同时,严格落实档案保密制度,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移交进馆任务顺利完成。

下一步,南宁市兴宁区国家档案馆将持续优化档案接收服务,强化各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有序推进,为推动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