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中心及展馆开放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5:00 -18:00
查档及观展预约咨询: 0771-5852963
发布时间:2025-08-15 17:31:57来源(作者): 合山市档案馆 冯冬媚
7月23日,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发。为迅速领会其中的新变化新要求,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和实际运用能力,8月1日,合山市档案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条例》,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会上,馆长黄仕敏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详细阐述了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精准把握《条例》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新修订后的《条例》共20条,与原《条例》(2007年施行)相比,数量减少了4条,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档案管理实施主体、明确了地方档案馆工作职责。同时,《条例》还健全了档案收集管理机制,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新规定新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档案的依法依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将法治思维融入档案工作的每个环节,推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规范,每一个流程都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法治意识和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二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历史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强化业务技能,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保持仔细谨慎、严格操作流程,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三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档案数字化、库房管理、档案宣传、档案编研、档案服务等当前几项工作,努力打造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奋进型机关,维护合山市档案馆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