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档案馆坚持“12345”工作法 推进档案开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3 21:16:53来源(作者): 防城港市档案馆 冯胜伟、祝上峰

防城港市档案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研究探索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积极推进档案开放工作。通过实践,总结出了“12345”工作法,持续推进和规范档案开放工作,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防城港篇章中担负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

一是始终遵循一个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完整梳理二条框架思路。从确定馆藏到期档案开放审核数量开始,对到期档案进行摸底统计,逐个全宗进行清点盘查,建立审核范围内的档案目录及数字化副本数据库。从明确档案开放范围和延期开放范围入手,针对涉密档案解密、非涉密档案开放审核分类把握,详尽罗列延期开放范围,形成延期开放范围参照表,条理清晰,有效提升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效率。

三是细致做好三方沟通协商。依照最新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条、《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防城港市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对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充分交流意见,确保档案解密开放做到“应解尽解、应开尽开”。

四是重点把握四个关键环节。防城港市档案馆坚持推行初审、复审、终审确定档案开放审核结果,延期向社会开放的档案报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核的“3+1”审查模式,初审环节逐件、逐页、逐字对到期档案数字化副本进行审查,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复审、终审着重抽查或根据需要全面复查,各环节环环相扣、严谨周密,保证了开放审核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严格执行五步开放程序。以规范有序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为着力点,以统筹档案保护和利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目标,防城港市档案馆严格执行“计划、组织、审核、确认、公布”五步程序,确保档案开放全过程依法依规,科学可行。

截止到2023年底,防城港市档案馆依法对馆藏1985—1997年档案进行开放审核,共开放5批次档案19568件。开放目录在“广西防城港市档案信息网”上公布,并向社会发布了档案开放公告,方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档案开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