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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4 10:50:24来源(作者): 刘欢 高永乐 李雅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推进防城港市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日前,防城港市完成了全市157个单位(含二层)2023年档案工作的年度检查工作。
年度检查工作分自检自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为保障现场检查质量,市档案局、市档案馆面向全体检查组成员开展培训工作,针对市级机关、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不同检查对象的特点,分门别类讲解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检查组成员通过现场听取汇报、审阅台账、走访库房等方式,对档案组织管理、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工作、业务提升(加分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在档案库房、监控室、消防控制室、档案查阅室等重要点位,检查组认真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对馆库温湿度、档案消毒方法、消防安全、用电保障等进行详细问询,对相关单位脱贫攻坚、文电管理等档案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组如实记录情况,现场进行小结,实事求是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同时,检查组将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调查研究有机结合,深入了解各单位对全市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索解决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步,防城港市档案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着力解决档案基础设施薄弱、档案安全存在隐患、收集整理不规范、档案不按期移交、档案开放不及时、档案数字化比例低、电子公文归档未普遍开展等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全市档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