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的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02 10:28:11来源(作者):贵港市档案馆 甘丽

  日前,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贵港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抓好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的管理。通知明确,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本级单位(含国有企业)使用包括市本级及以上的政府预算安排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要求项目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通知还对“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等情形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