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馆正式开启2022年度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4 09:47:1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馆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馆印发《关于开展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2022年度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南宁市档案馆严格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档案开放鉴定的相关规定,提早谋划,采取措施,为做好年度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提前梳理排查,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作出馆藏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组织人员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摸底统计。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了保护鉴定科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市直机关档案开放鉴定。三是安排专门鉴定设施设备,落实了鉴定场所、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四是精心安排鉴定时间次序,根据各单位到期档案数量,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开放鉴定的时间逐一做好安排,避免扎堆,影响鉴定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南宁市档案馆对开放鉴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档案鉴定和审核工作;各单位责任人在开展鉴定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划控和开放意见,确保严谨细致、划控准确、手续完备、台账清楚;各单位要形成书面鉴定意见,说明开放档案年度、目录号、案卷号、件数及档案的主要内容等,书面鉴定意见须签字盖章后,送档案馆进行复审和终审,终审完成后由档案馆统一向社会公布开放;将各单位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年度档案鉴定工作;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鉴定人员到馆开展档案鉴定工作要求个人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疫苗完成全部接种,同时遵守和配合档案馆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南宁市档案馆本年度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初审工作将从即日起至5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