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婚姻登记处及时规范做好婚姻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3 16:53:54来源(作者):
大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时规范做好婚姻档案工作,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4日止,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有婚姻档案750盒,其中结婚登记24117对,离婚共1472对,补领结婚离婚共845对。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阅档案1350人次(卷)。婚姻档案做到当天规范整理,当月及时归档上架。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等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和婚姻状况是否合法的真实凭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的基础,是打造“阳光民政”,依法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有效手段,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纳入整体民政工作之中,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二是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与婚姻登记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表彰,形成自觉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氛围。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作为民政档案工作的一部分,总体规划,理顺工作关系,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合力。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按照《婚姻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制定了具体的归档制度、岗位职责、保管制度、利用制度等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档案人员的培训。着重对对归档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时限,对归档章、案卷目录、备考表和档案盒的统一填写的要求,全宗号和目录号统一的规定,档案装具和用品统一的尺寸和格式。保管的条件、保管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措施。利用的对象、利用档案的范围、利用程序和利用方法,哪些对象和范围的利用需要经过哪级领导的审核批准,等等方面进行培训,手把手教。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名工作人员都成为婚姻档案管理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