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要求做好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和纸质档案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3 15:11:11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日前,天峨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天峨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救助范围与救助对象、审批权限和程序、资金使用与管理、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
《意见》明确,原则上在突发紧急事件时,启动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救助对象包括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意见》要求,临时救助备用金在各乡镇实施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做到权责统一,责任到人。乡(镇)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制度,做好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和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生成全部通过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救助资金由乡(镇)通过社会化发放,统一发放到个人账户。各乡(镇)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备用金使用发放表(零发放的报无)电子版和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按季月报县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