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坚持“四个强化”规范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20-05-11 09:30:07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馆 粟盛民
近年来,在市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南宁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档案法》和《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坚持“四个强化”,不断提高直属各单位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强化组织保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局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局属各单位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每年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一到两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局属各单位每年都安排专项档案工作经费,配备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柜等设施设备,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强化分类指导。民政部门负责民生工作, 事关百姓民生,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注重根据所属单位业务工作不同实施分类指导。如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尽可能多的收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为提高寻亲成功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尽早回归家庭。指导市社会福利医院、市福利中医医院按照卫健部门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强化科学管理。市民政局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档案电子化。市社会福利院将儿童收养档案扫描成数字化档案后留存,实现纸质化和信息数字化档案并存;市救助管理站完成建站以来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档案835卷;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充分运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请专业公司抢救性保护建馆50多年来的老档案20余万份,把所有档案编号、扫描、分类归档,并录入信息系统存储,完成纸质档案电子化。目前,系统已经存储档案达28万多份。该局直属的8个单位中,市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医医院、救助管理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5个单位已完成档案电子化,其余3个单位有部分档案实现电子化管理,预计年内可全部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该局注重加强日常检查,每半年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档案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指标,每年7月份对局直属各单位开展一次档案检查,要求局直属各单位按照全市档案检查的标准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同时对保管期限为永久和30年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做好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经检查不合格的, 扣单位年度绩效分,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民政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