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发布时间:2020-04-29 15:35:38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不久前,河池市金城江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金城江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扎实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精准识别兜底保障对象。区民政局、区扶贫办要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数据比对,分别建立《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员台账》《边缘人口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员台账》《监测人口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员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台账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排查,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政策,符合一户救助一户,不符合一户备案(写清楚不符合救助的具体文件号及条款)一户,并实施对账销号制度,逐一销号,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方案》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因残致困对象、因病致贫返贫对象、因老致贫返贫对象、因多重原因未能脱贫对象、因生产条件恶劣的困难对象、因易地搬迁的后续扶持对象、“低保救助渐退”的对象等7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要单独建立台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