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明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资料归档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22 09:26:34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日前,南丹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南丹县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监测范围、监测点设置、监测内容与方法、结果分析与报告、质量控制、工作职责、经费保障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监测范围。一是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市政供水、城市自建供水、二次供水等设立监测点对其水质进行监测;二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村集中式供水,优先对近年建成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含高氟改水工程)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方案》明确监测数据录入要求。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全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为提高数据利用的时效,每次应在实验室结果报告后10天内完成录入,第四季度水质监测数据录入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原始资料在项目执行单位归档备查。
《方案》强调质量控制。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检测现场空白样、平行样、试剂空白样和加标回收样等质量控制样,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