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0-04-15 10:11:27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4月初,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我县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该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保障措施。
《通知》提出,确保8月底前,完成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已脱贫和退出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和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应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工作,即实现政府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100%落实到位,实现全县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实现我县6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100%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参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不愿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要向其解释清楚放弃的权益内容,经本人确认后,与其签订放弃意向书。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盖章提供的16周岁及以上贫困人员数据信息,开展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县社保中心提供)比对工作,进一步摸清并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及到龄未享受待遇人员,做到不漏一人,真实准确,并对未参保人员和未享受待遇人员全部记录在册,建立参保销号制度,参保一人、销号一人,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做到未参保贫困人员实现参保的状态有痕迹可查、有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