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要求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求助资料归档备案

发布时间:2020-04-07 09:16:47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3月27日,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兰县2019-2020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灾害应急救助范围、灾害应急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工作要求作出部署 。
  《方案》明确灾害应急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八种人员:受自然灾害袭击导致房屋倒塌、严重损坏(含应急期间未经安全鉴定的其他损房)造成无房可住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员;受自然灾害风险影响,由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不能返回家中居住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员;因灾造成口粮、衣被和日常生活必需用品毁坏、灭失,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人员;因灾造成交通中断导致人员滞留或被困,无法购买或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造成生活必需用品短缺的人员;因灾造成在收作物(例如将要或正在收获并出售,且作为当前口粮或经济来源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作物,以及近海养殖水产等)严重受损,导致收入锐减,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牲畜、家禽等因灾死亡,导致收入锐减使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因灾导致伤病需进行紧急救治的人员;因灾造成用水困难(人均用水量连续3天低于35升),需政府进行救助(旱灾除外)的人员。

  《方案》要求,各乡镇在发放救灾资金过程中,必须坚持“四步骤”、“四程序”、“四公开”的工作办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步骤”——即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申报审批步骤;“四程序”——即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资金发放程序;“四公开”——即公示内容应实现救灾资金总额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每户接受救灾款物数量公开等。“四步骤”、“四程序”、“四公开”的内容应全部体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申请表》中。《申请表》应与资金下拨文件、财政划拨单、资金分配方案、银行或信用社划拨单、资金发放花名册、公示照片资料等,统一由县级应急管理局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