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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17:08:03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日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实施要求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由农场自己经营耕种或流转给非本农场职工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的耕地,不给予此项补贴。
《方案》要求,加强档案收集管理。区、乡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收集整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区、乡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