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要求完善渔船禁渔档案

发布时间:2020-03-11 10:42:34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2月27日,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印发《金城江区2020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2020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涉及的禁渔内容、管理目标、实施步骤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推进“五位一体、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全区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方案》明确,禁渔时间为2020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金城江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方案》要求,完善渔船禁渔档案。由区渔政站牵头,各乡镇(街道)水产畜牧兽医站配合,组织力量深入沿江渔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禁渔渔船数量和停泊点,做好禁渔渔船登记,完善渔船禁渔档案,保证禁渔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和监督管理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