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要求基本整治型村庄工作一屯一档
发布时间:2019-08-21 10:06:46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8月9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州区基本整治型村庄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该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资料要求、工作要求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坚持文化传承,留住乡愁。在开展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对“清拆”中有价值的旧建筑材料(如石门柱、装饰物、砖、瓦、石板、石条、青砖、传统农具、生活用品等)加以利用,保留村庄原有风貌、乡土气息、乡愁乡恋的文化元素符号,对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古祠堂、古树名木等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要在充分尊重古建筑、古村落、古驿道的历史文化印记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修复和适当的改造,结合其历史文化遗产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活化利用,并在改造加固中注重维护原真性,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扎实基础。
《方案》明确,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治区下达宜州区的132个“基本整治型”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村庄环境“三清”(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三拆”(即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和环境乡土化整治“三微”(即微田园、微果园、微菜园)。
《方案》对相关资料提出要求。其中乡镇资料,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分工。屯级资料,要求一屯一档,档案资料包括村屯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微”工作重点部位整治的前、中、后相片;村庄环境整治相关费用公示图片,且总费用不能低于自治区下发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