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明确桑蚕生产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
发布时间:2019-05-31 17:54:22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近日,凤山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凤山县2019年产业开发桑蚕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桑蚕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内容、时间安排、扶持政策、项目实施程序和补贴方式、保障措施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整合产业开发资金340万元,扶持农户种植桑园3000亩(含改造老桑园),蚕房4000平米;项目涉及农户500户,带动2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户均养蚕纯收入达1.7万元。
《方案》明确扶持补贴条件和扶持补贴标准。
补贴条件:扶持补贴对象为该县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退出户);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底新种桑养蚕的农户;新种植及改造规模为1亩以上,种植成活率要达90%以上,桑苗品种、质量及栽培技术符合桑蚕行业技术规程;提供购买桑苗票据,种植验收表;蚕房建设必须有相关验收材料及图片。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0元;蚕房每平米补贴100元。
《方案》要求,项目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做好建档工作,将项目落实材料、验收材料、审计报告等材料装订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