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6 08:58:37来源(作者):南宁市国家档案馆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南宁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工作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适用范围、实施步骤、主要任务等。
《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做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档案管理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责任感,在此次改革中生态环境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应归尽归、应交尽交,做到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手续完备;档案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强监督指导,共同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妥善保管,方便今后工作中查找利用。
《工作方案》确定了明确标准、划分全宗,规范整理、做好交接,依法开展、严明纪律等主要任务,规定凡发生档案归属争议等问题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妥善处理。
根据《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19年4月至6月为整理移交阶段,7月底前为总结验收阶段。要求各县(区)档案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清点核实后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档案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档案局将择机对改革过程中接收的档案进行抽查,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