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七个到位”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9 12:54:39来源(作者):梧州市档案局 刘

梧州市档案馆馆长宁波到市公安局调研
全市机构改革开展以来,梧州市档案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做好全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市档案局(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研讨,弄懂弄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以局(馆)领导为正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改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组和档案接收审查组。切实加强对全市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审查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涉改单位档案归属争议和档案处置问题。
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依据自治区档案局的实施意见,结合梧州市的具体情况,市档案局(馆)起草了《梧州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市委办政府办,两办印发了该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各单位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职责任务、档案处置与流向、档案处置范围与内容、档案移交、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全面部署全市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档案处置工作纪律规矩。
培训动员部署到位。召开全市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档案管理处置与移交工作要求精神,动员部署全市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处置移交工作,推进档案管理处置移交工作规范化,严明档案处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市委常委、秘书长黎永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还进行了机构改革档案处置移交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全市涉改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各县(市、区)档案局局长、业务指导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落实各涉改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各涉改单位强化保障措施,保证经费和人员,把档案工作落实到位,把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纳入单位机构改革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守档案安全底线,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切实做到档案不散、管理不乱、工作不停。要求各单位档案收集、清点、整理和移交等环节做到责任到人,预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
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为确保档案处置工作实效,市档案部门抓住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工作。一是要求各涉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经档案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二是要及时做好各门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移交。三是新组建单位和职能调整的单位在“三定”方案公布后,按时完成编制或修订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报送审查工作。
调研指导工作到位。为全面了解涉改单位档案管理现状,档案部门制定了档案处置调研指导工作计划,主动与涉改单位沟通,由领导带队,分两个组对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21个涉改单位的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情况,了解档案移交计划,指导涉改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机构改革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档案归属与流向。各涉改单位按照要求在3月底陆续将本单位《机构改革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报送档案部门审查,截至目前,档案部门已对其中22个涉改单位的方案进行了批复。
移交处置工作到位。为做好涉改单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市档案局(馆)严把档案移交质量关,合理安排档案进馆时间批次,按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文据,规范档案交接手续。目前,市档案馆已接收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绩效办等4个单位移交的纸质档案1851卷和13387件,照片档案200张,音像档案54卷,实物档案34件,退役士兵档案185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