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要求幼儿看护点提供备案材料
发布时间:2019-04-02 11:02:06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近日,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印发《宜州区幼儿看护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该区幼儿看护点园舍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安全卫生要求、保育教育要求、其他要求作出严格规范。该办法适用于该区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审批的幼儿看护点。
《办法》要求, 各乡镇教管办要严格执行幼儿看护点的备案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逐年规范、扶持提升”的原则,幼儿看护点应由所属乡镇教管办实行一次性备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再新增。
幼儿看护点举办者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宜州区幼儿看护点申报表;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举办者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房产证);幼儿看护点房屋性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餐饮服务合格证明。
各乡镇教管办在受理举办者备案申请后,应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同时将备案资料报送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