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免疫档案

发布时间:2019-03-04 09:18:58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馆 吴锡刚

  2月中旬,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发《河池市2019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做好全市2019年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总体要求、使用疫苗种类、免疫主体、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规模养殖场应主动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方式,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常年免疫。
  《方案》明确,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主动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各县(区)要按规定印制免疫档案,严格免疫档案的发放、使用管理。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填写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免疫档案记录畜禽个体信息要与畜禽标识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