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要求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19-02-20 16:43:43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大化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大化县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9年2月19日至3月2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就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部署。
  《方案》提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包含十项内容。其中要求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方案》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今后,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各乡(镇)所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