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19-01-22 10:27:24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6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周岁以上失能、失独老年人和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医疗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各类常见疾病、精神行为等问题的指导和干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
  《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