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要求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账务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8-12-24 11:34:03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日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资金用途、操作程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报账管理、部门分工、账务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机制等进行部署。
《办法》明确,统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实施精准扶贫,主要用于解决脱贫攻坚规划中涉及的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以脱贫摘帽为目的的项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应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做到“应整尽整”,根据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需要,自主安排、统筹使用,大力推动实质性整合。对社会捐赠的资金,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可按照“规划引导、分头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与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一并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收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生活补助等。
《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账务档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文档管理,建立整合资金项目台账,并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按项目归集、整理、存档、备查。原始凭证等项目支出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保管,并作为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县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资金申请拨付台账,并对项目单位报账时提交的原始凭证原件验证后复印留存,以备查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其中一份由接收单位作为记账依据,一份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记账依据和项目档案资料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