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部署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验收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4 10:39:36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粟盛民
为做好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验收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确保2019年6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工作目标的实现,近日,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印发《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验收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3号线一期工程验收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验收及安全评估范围、工作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
南宁市为此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中市档案局局长廖茂隆为成员。市档案局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初期运营安全评估组的成员。
南宁市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其中,市档案局的职责是监督、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档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验收标准及条件后,协调、配合自治区档案局开展项目档案验收。
根据南宁市的工作安排,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取得档案验收批复。
南宁市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抓节点、细化方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督查、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