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档案馆新向社会开放档案2952卷
发布时间:2012-09-10 16:22:17来源(作者):
根据《档案法》第29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近段时间以来经工作人员逐卷逐件清点、核对,昭平县档案馆对馆藏1981年以前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原龙坪公社等42个全宗62个目录的2952卷档案,按规定已全部向社会开放。
为切实提高对该部分开放档案的利用效果,2012年8月27日,昭平县档案局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达到开放年限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昭档字[201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