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明确林权类不动产权籍档案分级管理责任
发布时间:2018-12-12 16:15:41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11月30日,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兰县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该县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进行部署,明确对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档案资料实行分级管理。
《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理清各部门职责,探索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为以后全县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提供一套完整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促进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顺利开展。
《方案》明确,对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档案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县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收集保管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资料和林权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集中保管村组方案、纠纷调处、会议材料等确权相关工作档案资料;收集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方案、图表、记录、声像、照片、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资料及时整理造册归档。各乡(镇)负责保存复印件或联网查询扫描的电子档案和相关的确权信息;收集本乡镇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方案、图表、记录、声像、照片、数据等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