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档案内容
发布时间:2018-12-04 09:23:17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中的作用,11月2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与贷款用途、贷款发放原则与工作分工、贷款申请程序与流程管理、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付息方式、贷后管理、续贷与展期、合作或委托经营贷款管理、财政贴息管理与风险补偿、信贷档案管理、贷款责任追究、组织保障等进行部署。
《方法》要求,扶贫小额信贷档案归入农户信贷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专夹管理,有条件的应建立贫困户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档案,内容包括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资产负债、经营情况、收入情况、贷款情况等基本信息。
《方法》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档案主要包括:《贫困户评级授信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调查检查照片、贷后检查报告、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