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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明确改制企业人员失业期间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18-11-27 09:24:53
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11月19日,河池人民政府印发《河池市国有企业改制暂行办法(修订)》,就河池市市属国有企业、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制订与批准、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办法、不良资产的核销、国有产权处置和管理、改制的后续事项等问题作出部署。其中,在“改制的后续事项”中明确规定: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在离职失业期间档案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