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印发方案对加快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18-11-22 09:07:14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成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快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部署。
按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年底前南宁市必须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地确权工作。自治区验收组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南宁市13个县区(含开发区)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将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整改建议向南宁市进行了反馈,同时形成了整改书面材料。根据自治区验收组的整改要求,为确保年底前本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南宁市政府印发《通知》就全市加快完成确权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通知》要求加快确权验收整改工作。各县区务必结合自治区验收组反馈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不清楚的问题要入户核查清楚,对不规范的材料根据调查规程进一步完善,以点带面进行整改,并按时间要求向自治区验收组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和复核申请,积极配合自治区验收组的复核工作。
就提交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报告问题,《通知》作出了要求。要按照自治区确权办《关于提交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完成市级核验的基础上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
《通知》要求加快确权成果数据的纠错整改汇交。要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派专业技术员按质检报告的错误提示进行整改并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库能通过农业农村部质检软件的初步检查,确保纸质内容与数据库数据相一致。
《通知》就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在完善确权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初步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整理规程》《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的要求,加快文件的整理与数字化工作,通过整理与数字化倒逼文件的完善与收集,确保确权工作形成的文件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按照档案保管保护要求,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统一保管,切实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