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建档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0 10:33:08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南宁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
据了解,此次建档立卡的对象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建档立卡的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县(市、区)、功能区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乡镇(街道)、村(居)具体落实。各地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立功受奖证件。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