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部署开展2018年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5 11:33:29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县区开展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报送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新增的数据、2017年以前形成但未报送过的数据、2017年以前报送过但之后修订过的数据。具体包括档案目录,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全文文件(及其对应档案目录),照片、音频、视频档案的电子文件(及其对应档案目录)。
  《通知》强调了报送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全宗级档案目录数据采集方案》《广西案卷级档案目录数据采集方案》《广西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采集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工作评分细则》的要求,收集、检查、校正、整理、汇总应报送的档案数据。
  为确保数据安全,要求各县区以专人送达方式进行数据报送工作,禁止通过邮寄或网络传输的方式报送数据。报送载体采用档案级光盘刻录制作,光盘盘面及包装盒上必须做好标注,写明报送单位等要素。
  为了提高各县区档案部门人员数据采集和报送的工作水平,南宁市档案局组织县区负责数据采集报送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以确保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