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档案局“三举措”推进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2 10:13:29来源(作者):宾阳县档案局 韦旭贵
档案是最原始纪录,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支撑性工作。为巩固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宾阳县档案局采取三大举措扎实推进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有效加强各单位内部对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列为常规工作。自2017年开始,把开展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列为常规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组织开展。至2018年10月,已完成对全县2012年前获得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至今有效期满五年、2014年前获得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认定至今有效期满三年共38个单位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
二是严格检查标准。严格按照各单位档案室原认定等级相应标准开展检查。其中机关单位档案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检查、企事业单位按照《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检查。检查重点围绕各单位档案室等级认定后各门类档案的收集归档情况及整理归档质量和档案室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单位大事记、组织沿革、档案利用效果等档案编研资料撰写利用情况。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开展档案室等级复查作为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力措施,及时通报复查情况,向各单位领导反馈沟通。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肯定表扬;对等级复查中存在较多问题、档案室实际管理水平低于等级标准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改正,整改情况列入年度档案工作考评。至2018年10月,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此举有效促使各单位持续做好档案工作,在机制、人力和财力等方面保持原有力度不放松,使档案更好地服务于各单位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