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档案局召开市直单位档案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0-10 10:16:27来源(作者):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2011年第9号),2012年9月18日,百色市档案局在市供销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市直档案工作座谈会。来自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等13个单位的档案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档案局管理编研管理科科长韦金丽主持。会上,市档案局副局长韦咏梅带领大家学习了国家档案局令2011年第九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档函〔2011〕261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档函〔2011〕261号)等文件;同时了解各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情况;随后,与会的档案员进行交流,大家畅所欲言,讨论我市档案资源建设的方法、方式、方向及其交流日常档案工作等问题。此次会议增进了档案馆室之间的交流,使档案局(馆)进一步了解现存于市直各单位的各类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制定档案馆收集范围细则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