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完成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2 16:43:4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完成了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重要会议以及全国和全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档,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扩大资源共享,完善“五位一体”功能、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为南宁市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评估,在五大类39项指标中,达到《规划》进度要求的指标有32项,低于《规划》进度要求的7项,全部规划指标进度达标率为82.05%.
    在五大类指标中,推进依法治档类、推进“三个体系”建设类、完善“五位一体”功能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类等四类指标进展较好,其中推进依法治档类、完善“五位一体”功能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类指标达标率均为100%.档案信息化建设类指标进展较慢,7个小项中,只有3项达到指标要求。
    《规划》确定的8个重点项目,除市国家档案馆二期工程处于调研阶段外,其他7个项目,包括各级国家档案馆安全保管基地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利用中心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馆(室)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展顺利。
    《规划》实施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得益于自颁布实施以来,南宁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了《规划》实施机制,制定了《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年度工作目标;二是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将《规划》主要任务列入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逐年开展检查,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扣绩效分。
    评估报告指出了《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人员编制偏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财政投入档案事业专项经费偏少、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等方面。
    中期评估报告对下一步实施《规划》提出了意见建议,提出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规划》实施的协调领导和统筹推进、加大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等,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