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强化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8-09-07 08:38:03来源(作者):梧州市档案局 刘
8月27日,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在印发《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切实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利用。
《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切实做好档案管理作为八项保障措施之一,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要按照《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人员,按规范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合同协议、股权登记、资产台账、影像资料等,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作为记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个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利用。需要报备的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梧州市长洲区作为全国29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从今年初便启动试点工作。而今,市委、市政府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长洲样本”。 为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梧州市档案部门与农业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督促长洲区参与改革工作的各单位重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档案工作,将权能改革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档案人员、工作经费及档案保管设施,明确责任和措施,做到档案工作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验收。同时以长洲区长洲镇新兴村作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档案工作试点单位,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开展档案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各村组做好股改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目前已完成股改材料规范化整理360多件,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