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负担
发布时间:2018-09-04 08:59:53来源(作者):河池市档案局 吴锡刚
8月21日,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的主要目标、资金来源、报销对象、报销标准、报销支付方式及时间、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
《方案》明确,报销对象:一是参加2017年度东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东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参加2018年度东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东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标准:年度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其余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给予不高于40%的二次报销,报销累计总额不高于实际住院费用的90%。
通过实行二次报销,从而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