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9 17:38:28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南宁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五类7个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建立了一案一档,以档案记载的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将档案工作纳入整改总体方案一起部署。2017年1月11日,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整改档案工作纳入《整改方案》一起进行部署。在工作要求中明确规定:“整改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要及时归档整理,体现整改过程的照片、音视频影像资料等佐证素材随时以电子光盘等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委办公室代行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明确了整改档案工作部门及其职责。市委、市政府明确由市环保委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档案工作,指定综合监察科作为档案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整改资料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扫描、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建立整改档案工作制度。南宁市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档案工作制度》《资料收集有关规定》《档案扫描制度》《档案查阅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整改的各项档案工作,为整改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问题进行分类建档。自2016年以来,南宁市环保局按照重大活动相关档案工作要求,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五类7个问题,实行分类建档,进行分类整改。按照问题种类,南宁市分别建立了“领导批示”“通知”“会议纪要”“采取措施”“办法、制度、职责规定”“公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污染源监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等10多类整改档案,共160多卷。
    加强信息报送。南宁市要求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需在每月的15日、月底前汇总其他责任单位进展情况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要及时归档整理,体现整改过程的照片、音视频影像资料等佐证素材随时以电子光盘等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委办公室代行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强化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整改验收标准,实施挂图作战、建档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对整改不到位、不理想的进行通报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通过建立一案一档,以问题为导向,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五类7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通过了今年6月至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