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要求建立健全村史室管理档案
发布时间:2018-08-01 11:03:31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村史室建设及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村史室管理档案,加强村史室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展品的充实整理完善,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新活力。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村史室管理档案,做好展品、实物和重要设备设施的登记造册;以县区为单位统一设置村史室标牌,实行挂牌管理;进一步制订完善《村史室管理制度》《村史室保护制度》等,并上墙公示、长期设置、认真落实,将维护村史室展品实物、参观秩序、周边卫生环境等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畴。
《通知》强调,要在原有村史档案资料基础上,对每年乡村生产生活、大事要事等变化新情况,认真做好村史资料的挖掘、补充、完善、印制工作并做好建档保存。发动广大群众把本村大事要事或有突出贡献家庭、荣誉村民等的事迹材料纳入村史,让村民从村史中找到家史,从家史中体验乡情,增强村史室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