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发布时间:2018-07-23 08:32:17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做好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南档﹝2018﹞27号),组织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各部门(专业)档案馆、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和各县(区)档案局(馆)等启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2016年,《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南办发﹝2016﹞84号)印发实施。为检查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制定新的措施办法提供借鉴,为确保规划指标的全面完成奠定坚实基础,南宁市启动了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市档案局明确了评估主要内容,主要对推进依法治档、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完善“五位一体”功能、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大类15项指标及8个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评估。
市档案局要求各单位按照《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和《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一览表》,对本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评估,如实填报《南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表》。要对实施“十三五”规划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做好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今后推进措施。评估报告既要说明取得的成效,又要分析存在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今后规划实施的思路和对策,对没有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办法。
按照市档案局的要求,此次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将于7月3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