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认真总结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并上报
发布时间:2018-04-26 17:26:30来源(作者):南宁市档案局 粟盛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报送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桂档办〔2018〕18号)要求,南宁市档案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做好2015年至2017年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并及时将材料上报自治区档案局。
2015年至2017年,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南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以南宁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不断夯实档案法制建设的制度基础。同时面向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并将依法治档纳入各县(区)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各县(区)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部分县(区)档案局联合县人大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法制办等单位联合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档案工作绩效考评。2015至2017年,南宁市共组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44次,其中市档案局3次,各县(区)档案局41次;发出整改意见书等执法文书426份,其中市档案局77份,各县(区)档案局349份。档案行政执法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档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5年至2017年,南宁市辖区内未发生档案违法违纪案件。无涉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