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档案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并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
发布时间:2013-03-05 10:41:45来源(作者):
2013年2月25日上午,乐业县档案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桂档办[2013]6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
会上,乐业县档案局局长吴秀碧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档案局局长黎富文在全区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大力实施“三大战略”,积极健全“三个体系”,全力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重点。并组织大家重点针对“2013年全区档案工作主要任务”进行了学习讨论。吴局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对今后档案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2013年绩效工作各项指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乐业县档案局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创乐业县档案工作新局面。
同时,会上就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工作,进行学习和布署。吴秀碧局长强调:将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将10号令内容印制成小册子人手一本,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拟在6月9日“国际档案日”及“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资料发放工作,加大社会对档案的知晓力度;三是加强指导,按照有关要求,将深入企业指导编制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