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对部分系统单位通过评审定级达到有效期限的档案室开展复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05 17:08:23来源(作者):
为确保通过评审定级的机关档案室能继续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保持先进示范带头作用,自治区档案局规定对通过评审定级的档案室的等级有效期为3-5年,到期后将对其开展复查工作,对通过复查能继续保持同等级相匹配的工作水平的档案室给予保持荣誉称号,不能达到同等级水平的则限期整改或降级,甚至撤销等级。根据这一规定,自治区档案局从2012年8月至今,对自治区检验检疫系统13个自治区一级机关档案室,以及自治区地税系统9个自治区特级档案室开展了复查工作。通过听取有关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依据性材料及实地查看,反馈复查意见等形式,对机关档案室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通过复查发现,有关档案室的机关领导都能继续重视档案工作,加大对档案工作现代化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较规范扎实,档案数字化建设步伐较快,在全区或行业、部门中能起到较好的示范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