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全面部署2008年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4来源(作者): 

  

2008年自治区继续统筹推进一批新开工重大建设项目,自治区档案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6号),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区直项目以及跨地区、流域性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生态环境等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档案局负责项目档案登记、业务指导、专项验收,其余仍按行政区划由项目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登记、业务指导。今年自治区档案局直接管理的项目有湘桂铁路(衡阳—南宁)扩能改造工程等28项,分解到各市档案局负责的项目有南宁市北湖路北延长线工程等8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