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中心及展馆开放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5:00 -18:00
查档及观展预约咨询: 0771-5852963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3来源(作者):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自治区档案馆作为《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正式对外开放,公众可以到自治区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阅已接收的政府公开信息。根据《条例》规定,自治区档案馆查阅中心将接收自治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单位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查阅中心已接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大办公厅、建设厅等单位自1999年以来的现行已公开文件12239份,其中2008年的文件19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