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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3来源(作者):
广西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
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紧急通知精神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档电〔2008〕17号)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一、根据《通知》精神及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各市,对如何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密切关注当地雨情和汛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三、认真落实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汛期档案安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四、切实加强汛期档案安全检查。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泄水管道的疏通,认真查看档案库房防雨、防渗、危房情况,做好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准备,保证准备充分,随时调用。
五、充分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档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有可能遭到水灾危险的档案保管场所,提前做好档案安全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