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紧急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2-02-21 10:32:23来源(作者): 

广西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

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紧急通知精神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档电〔2008〕17号)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一、根据《通知》精神及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各市,对如何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密切关注当地雨情和汛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三、认真落实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汛期档案安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四、切实加强汛期档案安全检查。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泄水管道的疏通,认真查看档案库房防雨、防渗、危房情况,做好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准备,保证准备充分,随时调用。

五、充分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档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有可能遭到水灾危险的档案保管场所,提前做好档案安全转移工作。